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2-12-31 11:21:15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学校全力推进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聚焦元旦、春节重要节点,强化警示教育,强化约束提醒,强化纪律要求,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树新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带好队伍、严格家教家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治“四风”,带头倡导勤俭文明风尚,带头弘扬廉洁过节风气,带头巩固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节前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省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或名贵特产等节礼;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之名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严禁违规通过购物卡、代金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组织参加隐秘聚会;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等;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三、聚焦突出问题,从严监督执纪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化整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予以严肃查处,以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形成有力震慑,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学校监督举报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纪委(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673174

 

地址:中国•锦州  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Address: No.40,Section 3,Songpo Road,Linghe District Jinzhou City, Liaoning Province,P.R.China
   邮编:121001 电话:(0416)4673073 Postcode:121001 TEL: +86-416-467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