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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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日期:2022-09-09 09:24:16   点击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政治责任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治节日“四风”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作为的具体检验,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牢记政治责任,履行政治担当,强化压力传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认真组织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学习中共辽宁省纪委《关于五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和中共辽宁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通知》文件,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节点纠治“四风”工作。

二、坚决防治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要紧盯“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紧盯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紧盯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酒驾醉驾、餐饮浪费等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担当,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严于律己,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通过教师节、建校76周年纪念活动等多种方式充分展现学校事业发展和党的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新变化,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从紧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和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学校节假日期间的入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申报审批程序,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四、强化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从严信号

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纪律检查委员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围绕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节假日期间,执行“四风”问题报告制度,对于“四风”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将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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